註销公司

本页图片/档案 - fc8f49e89e5f77094cbfa2baa87fd580公司註销是指当企业(如有限公司)终止营业或结束活动时,向政府机构申报以终止其合法地位和法律责任。在香港,这是一个相对复杂且繁琐的过程,需要完成多项法律和行政程序。

 

如果公司董事未能按法例规定完成註销程序,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。我们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,从公司註册到公司註销,确保公司能够合法且顺利地结束营业活动。

 

 

常见问题

註销有限公司有什么条件?
  • 公司申请註销前该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註册。
  • 该公司仍未开始营运或经营业务,或在紧接提出申请之前的3个月内沒有营运或经营业务。
  • 该公司沒有尚未清偿的债务。
  • 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
  • 该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。
  • (如该公司是控权公司) 该公司的所有附属公司的资产均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。
  • 该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的《不反对撤销公司註册通知书》(「不反对通知书」)
註销公司需要多长时间完成?

公司註销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公司自身的情况和相关程序的要求,通常需要6个月至1年。如果公司尚有未解决的财务、法律或税务问题,註销过程可能会延长。

註销公司是否需要清偿所有债务?

註销公司时,必须清偿所有债务和负债,包括支付税款、解决所有法律诉讼和税务事宜等。

註销公司后是否还需要缴纳税款?

即使在公司註销后,仍需缴纳所有应缴的税款和费用,包括清算税、公司税和印花税等。

在交付撤销公司註册申请之前,是否需要交付所有尚欠的周年申报表?

是,公司必须交付周年申报表,並履行《公司条例》所规定的责任,直至公司解散为止,否则可被检控。

撤销註册、剔除註册与清盘有何不同?

三者的结果都是把公司解散。

 

清盘过程包括结算公司帐目及变卖公司资产,以便把净资产分配予公司成员和将公司解散。有关程序载于《公司(清盘及杂项条文)条例》(第32章)第V部。

 

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兼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公司,可依据《公司条例》第750条藉申请撤销註册而将公司解散。以解散不营运但有偿债能力的公司来说,撤销註册是比较简单、廉宜和快捷的程序。


至于剔除註册,公司註册处处长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並非正在营运或经营业务,则处长可以依据《公司条例》第15部第1分部,把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剔除。当公司的名称从公司登记册剔除,公司便告解散。剔除註册是法例授予处长的权力,公司不可申请剔除註册。

註销公司后是否还需要保留公司记录?

是的,根据香港的法律要求,公司需要保留公司记录和文书至少7年,以便日后需要查询和证明。